全国少年儿童影视考级安徽工作委员会管理条例
(试行)
一、总则
1、全国少年儿童影视考级安徽工作委员会授全国少年儿童影视考级工作委员会委托负责安徽省考级、培训、管理工作。
2、根据全国少年儿童影视考级工作委员会相关条例要求,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二、机构管理
1、全省办公机构为全国少年儿童影视考级安徽工作委员会,负责安徽省少年儿童影视考级、培训、机构承办的审批和教师培训等管理工作。
2、地市设置全国少年儿童影视考级安徽工作委员会市级考级培训管理中心,负责其地市的考级培训的管理工作,具有独立组织考级的权利。
3、区、县设置全国少年儿童影视考级安徽工作委员会考级培训部,负责其区县的考级培训工作。
三、考级等级
1、一级 二级适用学龄前学生。
2、三级、四级、五级适用小学学生。
3、六级、七级适用初中学生。
4、八级、九级、十级适用高中学生。
四、培训教师
1、培训教师必须通过省级或以上教师培训班学习且考试合格。
2、培训教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初级教师有培训前四级学生资格;中级教师有前七级学生培训资格;高级教师有培训十级学生资格。
3、培训教师可在区县申请培训考级点。
4、培训教师每一年年审一次,两年未年审的教师取消教师资格。
五、学生考级
1、学生在考级前要经过区县或以上机构相应等级教师规定课时的培训。
2、前五级可以越级考级,但要增加本级别的50%的培训课时。
3、考前培训课时:一级24课时;二级30课时;三级30课时;四级32课时;五级40课时;六级40课时;七级36课时;八级50课时;九级48课时;十级32课时。
4、考级费按照国家统一标准180--300元,培训费区县培训部根据实际情况收取。
六、其他
1、各培训机构只能在自己所辖地区开展招生培训工作,按照报名学生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得跨区域招生,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省工作委员会申请。
2、各培训机构的培训教师必须持证上岗,按照等级培训相应学生。
3、本条例解释权归全国少年儿童影视考级安徽工作委员会所有。
全国少年儿童影视考级安徽工作委员会
2013年6月